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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兰陵县纪委针对“升学宴”、“谢师宴”等不良风气,下发通知重申七条纪律规定,多措并举狠刹“升学宴”、“谢师宴”等歪风。
下发通知提醒。督促党员干部职工带头开展移风易俗,不得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中铺张浪费或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坚持从简办理;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通知亲属以外人员参加;不得动用公款、公物、公车;不得借机敛财,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非亲属人员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不得违规举办“升学宴”、“谢师宴”,或借“升学宴”、“谢师宴”收钱敛财。
强化宣传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教育提醒,督促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坚决防止违规举办和组织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等宴请活动。督促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对学校和广大教职工的教育管理,进一步端正师德师风,自觉谢绝参加“升学宴”、“谢师宴”,以及由学生和家长支付费用的其他宴请,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围。
从严追究问责。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把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举办“升学宴”、“谢师宴”等宴请活动作为改进作风、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强明察暗访,认真受理信访举报,迅速核查问题线索,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对顶风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加大问责力度,实施“一案双查”,对于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除严肃处理直接当事人和组织参与者,还要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